夫妻欠300萬10年不還,旅游曬視頻被法官刷到,現場執法!
文章來源:laoli
更新時間: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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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王某、馬某夫婦向中聯某公司購買泵車,但因經營不善,本應分期支付的數百萬元貨款沒了音信。2019年,法院判決王某、馬某償還中聯某公司貨款共計三百余萬元。但判決生效后,兩人聲稱無力還錢,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干脆“躺平裝死”,始終不履行還款義務,案件執行陷入僵局。2023年,中聯某公司向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經過調查,結合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發現王某、馬某在河南省太康縣某高檔小區經營了一家煙酒店,近期還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布了去洛陽某景區旅游的視頻,一派“逍遙”景象。在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高消費措施中,明確規定失信被執行人不能旅游、度假。面對“自爆”的“老賴”,張家界中院執行局當即決定赴河南現場執法。4月18日上午,執行法官們來到該煙酒店,但并未發現王某和馬某的身影,只有馬某的妹妹在場。面對詢問,馬某的妹妹含糊其辭,稱不清楚兩人的去向。執行法官們反復撥打兩人的電話,馬某始終處于無法接通狀態,王某則在幾次后終于接通,張口第一句話卻是“喂!你們是誰?是詐騙的吧!”,隨后索性關機。盡管被執行人百般逃避,但身經百戰的執行法官們自有絕招。被執行人王某和馬某具備一定的履行能力,卻不僅不履行還款義務,還逃避法院執行,已經符合拘留的條件。但考慮到兩人身處何處不詳,且法院在未談話前尚不能完整地掌握其財產狀況、經營收入和還款意向,如果采取常規的拘留手段,很可能導致沒有回旋余地,執行效果不佳。據此,執行法官調整了應對策略,當場開具《預拘留通知書》,要求馬某的妹妹及時向王某和馬某轉達通知書的內容:“收到本通知后七日內,仍然不履行義務或不配合法院執行的,本院將依法對王某、馬某拘留十五日”。當天下午,迫于壓力的馬某主動給執行法官打來電話,稱自己不想被拘留,希望能與申請執行人洽談還款事宜。執行法官當即召集中聯某公司代表與馬某見面協商,最終,馬某當場履行一部分款項,并與中聯某公司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該案順利執結。法官說法“預拘留”是執行預強制措施的一種,是指對被執行人在正式作出拘留決定前給予其一定寬限期而采取的“懲戒預警”措施。執行預強制措施兼具教育和靈活的特點,通過恩威并施,進一步強化執行威懾力度,達到督促、倒逼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的目的。下一步,張家界法院將繼續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聚焦民生、工程機械等領域執行難案,適時采用“預罰款”、“預拘留”等預強制措施,為打通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提供現代化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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