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安徽合肥,女子跟男朋友在黃蜀郎雞公煲一門店就餐,已經吃了一部分才發現排骨里都是蛆。她向老板反映后,老板稱這個品牌是連鎖的,在全國有上千家店,不是自己的問題,是供應商的問題,供應商只同意退款并賠償100元,自己不接受,撥打了12315投訴并將視頻發到網上。(據4月17日北晚在線)蛆蟲是蒼蠅的幼蟲,食物生出蛆蟲,一般說明食物已經腐敗變質,并且惹來了蒼蠅產卵,很多網友隔著屏幕看到都覺得反胃,難以想象當事人會覺得有多么惡心。食用變質食物可能會加重胃腸道負擔、引發食物中毒,嚴重時會導致肝腎功能受損,這已經是很嚴重的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消費者會感到憤怒,要求商家解決問題,是非常正當、合情合理的訴求。相關新聞視頻截圖而商家一開始用全國連鎖品牌為借口,想要把責任推給供應商,強迫消費者接受不合理的賠償,顯然十分沒有擔當,而且法律意識淡薄,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所以,商家既然是從經營中獲利,就必然要對自身經營行為負責,先妥善解決消費者的訴求再說,這鍋既不該甩,也甩不脫。相關視頻新聞截圖而且,在消費者把相關視頻發上網之后,商家立刻就表示了重視,不但主動聯系了當事人,賠償也從100元漲到了4888元,條件是要求消費者刪除網帖??梢姡行┥碳揖褪鞘虑椴霍[大就不處理,處理也不是真的認識到了錯誤,為了對消費者表達歉意,而是想著息事寧人,大事化小,這種“鴕鳥”心態,怎么守得住食品衛生安全的底線,又怎么讓消費者放心安心呢?不規范、不誠信、不體面的做法,自然難以贏得消費者的原諒和認可,所以,即便商家現在承諾了4888元的較高額度賠償,消費者卻覺得這個數字是在諧音“死爸爸”,雖然這的確有些“唯心”,卻也足以說明,很多消費者看重的不是錢,而是商家解決問題的誠意。包括把事情發上網,也是因為看不到商家自查和整改的誠意,才希望更多消費者可以“避雷”。相關新聞視頻截圖根據法律規定,生產經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如今,消費者已經向相關部門投訴,商家就別再想著花錢消災了,不僅依法賠償逃不掉,也必然逃不掉監管部門的調查和處罰,而且,越是全國連鎖,牽涉范圍更大,可能產生的危害更大,越要進行全鏈條追溯,確保從源頭上解決問題,保障安全。這對所有餐飲經營者都應該是一個警示,對于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商家作為第一責任人,應該比消費者更敏感,更重視,更“零容忍”,確保產品全鏈條的安全可追溯,可倒查,從細微之處做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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